【全体必读】关于版主备案等问题的通知
通知:各位管理人员:
为完善互联网备案的要求,论坛管理人员请将: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复印件”发到论坛邮箱chnev@qq.com 如有不便,请留言赵哥短消息或QQ提出辞呈。
另外说说版主区泄密的问题
最近,发生一件事,某位管理人员将版主区的帖子,截图给了某网站。对于这个问题,既然赣南版主给以包容的态度,那么赵哥也就不深究了!但事情还是要说一说的。
首先。请问这位截图者是否想到,截图泄密后的后果?
赵哥分析此人两个心态:
1、截图者心态纠结。截了是否会失去自己在这个网站的管理地位,不截是否会失去那个论坛的管理地位,两个论坛都有感情,怎么办?消息是自己透露出去的,人家知道了要截图索证据,不截吧,又拗不过无完无了的纠缠,那心一横,截吧!出卖了同事后心里倍感内疚!
2、不纠结也不在意。天生就是挑拨是非制造矛盾的坯子,骂起来吵起来才好,我看热闹!啥叫职业道德,我狗屁不懂。我只知道一来邀功请赏,二来打击异己,一箭双雕!就算是查出来最多是个拍屁股走人!
赵哥告诉大家两个后果:
1、截图者,轻者你使得星友不团结,使他们矛盾加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陨石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你的行为也会遭到社会的唾弃,想想看,历史上的特务、内奸哪个有个好下场?或许你是无意中泄的密,无奈中截的图,但你有风险,是要承担责任的。
2、重者会造成伤害或命案。我们知道,恨的积蓄是失去理智的基础,或许这个截图会成为将来命案的一个催化剂,在你今生今世中,一但圈子里发生血斗,无论何时何地,你——这个制造矛盾的行为人是永远逃脱不了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赵哥把话放在这里,信不信由你!告诉你,法庭上没有人会为你保密的!
赵哥告诫此种行为人:
这件事的发生,说明一点,做人做事还欠缺,赣南版主说留下你,我开始时不同意,认为此事重大,性质变了,非常恶劣;现在我同意了,可以留下,用时间,用事实,让你学会中国陨石网的做人水准和做事的原则。在没有学到手,没有痛改前非的情况下,不能放你出去,放你出去是极其不负责任的,那样做会祸害社会,祸害你的单位;作为长者,赵哥要说,不加强教育,对不起你父母! 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以泄密方式搜集的证据,全世界没有任何一家法庭会采信,为什么,因为突破道德底线了。
泄密事件,并没有给网站和个人造成任何损失。泄密本身是大事,但结果,连小插曲都算不上。
所以,到此为止吧。 我读的书不算多,经历的亊却不算少,但我从未听过和见过以出卖他人为邀功手段最后有好下场的人!当一个人连这种亊都能干得出来,他就离人渣不远了!可以教育,可以挽留,不为别的,只为给条生路。否则他走到这个陨石圈子的任何角落都会被人唾弃!
别当特务,别当内奸,别出卖灵魂去换取你的一时之需,漫漫人生路,不能走这样的路。学好吧!至少别学坏!
不希望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在赵哥和赣南站长的领导下,希望大家团结,为了中国陨石网,为了我国的陨石事业。 赣南断层 发表于 2012-12-12 01:20 http://www.qqyunshi.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以泄密方式搜集的证据,全世界没有任何一家法庭会采信,为什么,因为突破道德底线了 ...
非也!小事故纵酿成大害——
论坛的损失是——被人说成攻击他人,抹黑他人,站长带头!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网站会令人误解,势必影响形象。
赵哥的损失是——耗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去解释去协调这些屁事,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泄密者的教训是——人家既然能把截图事情毫无顾忌的给你翻出来,那么将来会以此丑行相威胁,让你俯首听命,不然揭你个底朝天!
偶是火星人 发表于 2012-12-12 09:11 http://www.qqyunshi.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读的书不算多,经历的亊却不算少,但我从未听过和见过以出卖他人为邀功手段最后有好下场的人!当一 ...
是啊!就是用工,哪里敢收!?
接下来我担心的是这位朋友会因此丑行永远受制于人!
如果勇敢站出来面对,求得大家谅解,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方为上策!
zg 发表于 2012-12-12 1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就是用工,哪里敢收!?
接下来我担心的是这位朋友会因此行永远受制于人!
如果勇敢站出来面对, ...
他站出来承认,我立马原谅他!圣人云:“知耻近乎勇!”长痛不如短痛!年轻人犯错,上帝都原谅他。但前提是认错改错。是个汉子,你就要敢做敢当,否则,你这一生都会在心里有一个阴影,不再多说 指着太阳说日 发表于 2012-12-12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我上次发图片考雷克斯的事情,但是我没截图啊,
你是没截,但却被别有用心的人截了图后,送给了当事人!呵呵 赣南断层 发表于 2012-12-12 01:20 http://www.qqyunshi.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以泄密方式搜集的证据,全世界没有任何一家法庭会采信,为什么,因为突破道德底线了 ...
不能到此为止!否则后患无穷!TMD连版主区说话都不安全,把这个版块撤掉吧! 另外通知大家!版主区的帖子请不要“共享或转摘”到其他的空间!希望大家配合!
zg 发表于 2012-12-12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另外通知大家!版主区的帖子请不要“共享或转摘”到其他的空间!希望大家配合!
支持
zg 发表于 2012-12-12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另外通知大家!版主区的帖子请不要“共享或转摘”到其他的空间!希望大家配合!
坚决贯彻支持!
应该设置不能转摘功能 指使者和被指使者窃取公私机构不对外公开的内容属于犯罪,在公私机构不对外公开的内容里有说话不妥的顶多是违法,两者不可同日而语。我倒是希望有人将我这段话截图给那些个法盲们看看并认真学习一下,免得以后人生路上吃官司都不知道咋回亊!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句话套出一条隐藏在我们内部的毒蛇一一赵哥一一您的破案成本太低了一一明年预算拨款要减三分之二。
奉劝陨石圈里的一些朋友们:现代社会是有饭大家吃,讲究双赢。那种你死我活的商业态度只能毀了你们自己,并不能损害到别人。
zg 发表于 2012-12-12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另外通知大家!版主区的帖子请不要“共享或转摘”到其他的空间!希望大家配合!
这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