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收藏和买卖陨石的人非常多,而国内对陨石的归属和价格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是法律空白。适用先占权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捡到,谁就拥有它的所有权。
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在立法草案形成之初,有学者已经写文章建议对陨石或者天外来物,进行立法。但现在咱们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原理,或者是根据法律传统,应该说谁先捡得这个东西,谁先占有。一般来说,陨石落到地上之后,老百姓捡到是通过拾得的方式先占,取得这个陨石的所有权。目前,法律没有规定陨石属于国家所有。
当然,我这只是普及法律知识,可没说你的石头就是陨石哦。 唐僧 发表于 2013-8-4 19:58
请老师再鉴定下
铀矿。。。。。。。。。。。。 越开越慢 发表于 2013-8-4 21:34
铀矿。。。。。。。。。。。。
额,这要是真的,那人家没收还是有道理的,你也赶快丢掉吧,那玩意儿会有辐射 刺客 发表于 2013-8-4 21:40
额,这要是真的,那人家没收还是有道理的,你也赶快丢掉吧,那玩意儿会有辐射
铀矿本身没有辐射。作为原料,做出核电厂的原料之一,裂变以后,才会有辐射。
金属质地而没有磁性,不是陨石。
页:
1
[2]